2024年春季云梦县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宣传
青云高级中学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资助政策文件的资助标准,对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教育资助,确保应助尽助。
PART 01
免学费对象及标准
(一)对象: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子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
4、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二)标准:每生每学期900元。
PART 02
国家助学金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7类:
1、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子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认定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1500元三档。
PART 03
申请教育资助的流程
1、个人申请或确认,第1至6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第7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评审认定;
3、名单公示;
4、上级审批;
5、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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